发布日期: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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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YAMA 單車生活照大募集 2017.06.30止


【OYAMA 單車生活大募集】拍照上傳抽獎活動
活動辦法
活動名稱:OYAMA 單車生活大募集分享留言抽獎活動
活動日期:即日起-2017/6/30 23:59
活動內容:活動期間將您與單車的生活照在活動貼文下方,並TAG 一位好友,
留言提到 @_______跟我一起騎OYAMA吧!
活動步驟:1. 加入粉絲團按讚 2.上傳 “您與OYAMA單車的生活照”到指定網頁 3.分享並tag 一位好友
活動贈品:拼接板鞋-2名、OYAMA水壺組(含水壺水壺架)-5名
活動辦法:活動辦法依本頁面之公佈為準。參加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本活動辦法內容,當您提供相關資料參加本活動時表示已同意『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書面同意書 』
備註:將於6/30 下午 5:00 P.M. 於OYAMA BIKE粉絲團公佈中獎名單,得獎粉絲請於7/10前將真實姓名、地址、電話mail至eService@oyama.com,做為聯繫及獎項寄送,未於時限內提供或提供不完整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獎項預計於7/15前寄出。
注意事項
1.活動辦法及中獎名單依OYAMA BIKE粉絲團之公告為準。
2.每組FB帳號於活動期間內僅得中獎乙次,經檢舉或查證活動參與者有直接或間接以不正常之手法進行影響本活動公正性或正常運作之行為,主辦單位有權取消抽獎資格的權利,不得有異議。
3.參加者同意所提供的參加者資料皆為真實,且並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資料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4.活動參加者為參加本活動上傳之照片(以下稱「本著作」),均視為同意主辦單位得以各種管道或印刷方式呈現本著作之全部或部分內容並可公開發表,及著作法賦予著作人所擁有之權益,且可無須再通知或經由活動參加者同意。
5.活動參加者需擔保本著作,已合法取得相關權利人(包括但不限於肖像權人或著作權人等)之同意或授權;且無不法侵害他人肖像權、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否則請勿上傳。若活動參與者違反本條之擔保事項而致主辦單位遭受損害時,活動參與者應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遭致之一切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對第三人之賠償、律師費用等)。
主辦單位如因本著作而遭致任何第三人控訴侵害著作權及其他相關權利時,得立即以書面通知活動參與者,活動參與者應無條件協助主辦單位處理解決。活動參與者並同意主辦單位得依自己之判斷與第三人達成和解之協議,但活動參與者應負擔主辦單位所同意之合理賠償金額。
主辦單位如因本著作而遭致任何第三人控訴侵害著作權及其他相關權利時,得立即以書面通知活動參與者,活動參與者應無條件協助主辦單位處理解決。活動參與者並同意主辦單位得依自己之判斷與第三人達成和解之協議,但活動參與者應負擔主辦單位所同意之合理賠償金額。
6.本著作內容不得涉及色情、血腥暴力、誹謗、人身攻擊、宗教與政治議題、妨礙社會正當風氣、違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違反中華民國法令規定等情事之畫面。如有違反前述規定之情形時,一經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與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得獎獎項。
7.本活動不限制上傳照片之次數,但同一人僅能獲獎一次,不得重複中獎。
8.中獎者提供的資料,經主辦單位查驗審核判定資格不符,或中奬者自願放棄領獎資格者,將不進行網路公告,主辦單位亦不再通知。
9.獎項配送地點僅限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並依中獎者所提供之中獎者資料之居住地址為奬項配送地址,主辦單位將不負擔贈品無法送達之一切責任。
10.所有中獎者之領奬資格,須經主辦單位查驗審核,如:基本資料..等。經主辦單位驗證只要其中任何一項條件不符合,則喪失領獎資格,主辦單位亦不再通知。
11.獎項詳細內容以實物為準,獎項均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12.寄送贈品過程中,若發生任何毀壞、錯遞、延遲、遺失或遇不可抗力之因素..等,非主辦單位疏失造成者,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13.中獎者同意配合主辦單位將中獎者名單公佈於平面廣告、新聞發佈與活動網站,以作為活動宣傳。
14.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一切權利,如有變動將另行公告於OYAMA BIKE粉絲團。
15.本活動獎項以實物為準,主辦單位保留更換等值獎項之一切權利。
16.本活動主辦單位員工無參加抽獎活動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