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YAMA (大忠股份有限公司)保證書
OYAMA 根據以下條款 自採購日起提供一份保證書給OYAMA 自行車的最初零售購買人「車輛所有人」:
 
三年期保證: 車架
非消耗零件一年期保證:前叉、車手、車首立管、主軸、坐墊、座桿、變速器、夾器、變速把手、剎車把手、鋼圈、襯帶、花鼓、飛輪、齒盤、曲柄、鍊條、泥除、貨架、停車架。(依照原廠零件廠商提供之保固期限為主)
  • 免費修理的保證期過了,倘若您購買的自行車需要修理,請和任何OYAMA經銷處聯繫,他們很樂於為您服務,但需要酌收工本費及工資。
  • 本保證所列的保證期及條件,僅限於提供修理的服務,並不負其他的法律責任。
使用者責任
車輛所有人應以合理方式保養與使用本公司產品,並遵照使用、天候、與其他相關因素所要求之預防保養、存放、與潤滑。倘若車輛所有人知道產品發生缺陷時,應立即停止騎乘該自行車。並將該自行車或零件至OYAMA經銷商進行保證期內的維修(在適用之保證期內)。
 
排除事項
  • 在保證期內,如果您購買的自行車在依照使用說明書內容的正常狀態下發生故障,可向原購車處要求本保證範圍內的完善售後服務。其餘消耗品則不再保障範圍內;例如:外胎、內胎、剎車橡皮類(剎車皮、剎車塊)、剎車線、變速線、車手帶、旅行帶、漆面等,皆不屬於一般零件的保證範圍。
  • 保證期間內,因下列情況而造成故障、損傷,則不再保證範圍內。而OYAMA經銷處樂於為您提供修理服務,但需酌收成本費及工資。
  1. 未依照使用說明書規定來使用。(例如騎乘人數、載得體積、重量及其操作注意事項等。)
  2. 未依照使用維護說明書作適當的保養維護。
  3. 意外碰撞或錯誤使用。
  4. 在各類車款不適宜騎行的場所騎行。
  5. 營業出租用或非特許的不正當使用。
  6. 天災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
  7. 經非OYAMA保證許可的其他車店重新組裝、維修及維護。
  8. 經過改裝或變更原來規格、顏色及換裝非本公司原指定廠牌的零件。
  9. 因消耗品的消耗未即時作適當保養或更替,導致其他零件故障或損傷者。
  10. 如在前叉部位自行安裝任何鎖具,發生一切後果本公司概不承擔。
  11. 輪胎被外物刺破或撞擊,導致輪胎漏氣或爆胎者。
 
特別提醒
  • 當您所購買的OYAMA自行車需要保固維修服務時,必須透過OYAMA授權之經銷車店。
  • 為了保障您的權益,購買時請務必向經銷商索取使用說明書(內含商品保證卡),並請填寫原購買的授權經銷商店名等基本資料。
  • 保固維修時請您出示該車款之"商品保證卡",若無法出示有效之商品保證卡,及無法享有免費保固維修之應有權利。
  • OYAMA保固條款僅適用於向OYAMA經銷商購買之原消費者,非原購買消費者(及二手車主)並不適用OYAMA保固條款服務範圍。
  • 經過改裝或變更原來規格、顏色及換裝非本公司原指定廠牌的零件,該車的保固條款即自動失效。